參賽資格

收件日期:本屆報名截止日為2019月1月31日(週四)下午17:00整

  • CSR企業社會責任獎
  • 社會企業獎

參賽資格說明

社企之星 潛力獎

成立時間

三年以上(基準日為20151231日之前所成立)

營運現況

該社企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已進入市場,且超過50%之收入必須來自一般商業營運所得,具自給自足能力

成立時間

未滿三年(基準日為201611日之後所成立)

特別條件

所欲提供的產品或服務若尚未進入市場驗證,但其成員組織、核心概念、策略藍圖、商業模式、財務規劃等已具雛型

組織型態:應為公司,或為營利事業單位

宗旨與理念

1.能結合商業價值與社會價值,具體界定公司營運是以解決社會問題為目標。

2.能追求企業自身與利害關係人共同的最大利益,而非股東之最大利益

社企之星 潛力獎

成立時間

三年以上(基準日為20151231日之前所成立)

營運現況

該社企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已進入市場,且超過50%之收入必須來自一般商業營運所得,具自給自足能力

成立時間

未滿三年(基準日為201611日之後所成立)

特別條件

所欲提供的產品或服務若尚未進入市場驗證,但其成員組織、核心概念、策略藍圖、商業模式、財務規劃等已具雛型

組織型態:應為公司,或為營利事業單位

宗旨與理念

1.       能結合商業價值與社會價值,具體界定公司營運是以解決社會問題為目標。

2.       能追求企業自身與利害關係人共同的最大利益,而非股東之最大利益

註:報名遠見社企之星與社企之星潛力獎之參賽者,若對於上述條件難以界定,主辦單位將交付評審裁定是否合乎評選資格或調整參賽組別。敬請妥善自我評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