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SR 徵選辦法
 
◆ 調查方式說明:

第六屆「遠見雜誌企業社會責任大調查」調查對象為連續三年(2007年1月至2009年9月)經營狀況均無稅後虧損之國內上市公司、上櫃公司,以及在台資本額前200大,或列入「2009全球百大品牌」之知名外商公司。連續三年獲得CSR首獎之企業,得列入「遠見CSR榮譽榜」,並暫停三年參賽資格。調查時間為2009年10月5日∼12月10日,回收有效問卷:上市企業162份,回收率37.1%、上櫃企業64份,回收率24.2%、外商企業50份,回收率22.9%。

本調查採用13項企業社會責任(CSR)指標,主要參照「OECD多國企業指導綱領」及其他國際間通用準則,就企業是否重視股東權益、勞動人權、供應商管理、消費者權益、環境保護、社區參與、利害關係人溝通資訊披露等項目,進行問卷填答。
 
評選方式說明:

《遠見雜誌》初審小組參考德國CSR評等研究機構oekom research AG的評分權重準則,將企業填答結果(分公司治理、社會績效、環境績效三部分)加以評分權重,並按照問卷分數排行,篩選出上市企業40強、上櫃企業5強、外商企業20等核可之CSR績優企業名單。
 再進一步,經過三層嚴格查核,包括(1)查核問卷內容 (2)負面新聞查核與外部機構查核(如環保署、證基會、消基會、勞委會等) (3)淘汰一年內曾有重大勞資爭議、環保公害、消費糾紛或經營者因訴訟被限制出境者。
 通過三層查核程序,評選出包括上市企業、上櫃企業以及外商企業等三組之入圍名單,上市企業再依產業別,細分為科技業A組(2009年營收1,000億元以上)、科技業B組(2009年營收1,000億元以下)、服務業、傳統與製造業、金融業等五組;外商企業則分為製造業、金融及服務業兩組,而上櫃企業則採不分類綜合評選。
決選階段,邀請孫震(擔任評審團主席)、白培英、李誠、柴松林、許士軍、曾志朗、蔡勳雄、賴英照(依姓氏筆劃排序),共八位評審委員,分組投票選出最後得獎名單。獎項分為「5星獎」(每組一名)與「楷模獎」,每組最多三名得獎企業,且均獲過半數評審贊成,使得以通過。
◆對本調查有任何意見或建議,請聯絡:《遠見雜誌》資深記者 高先生 (02)2517-3688轉417
    或遠見民調中心研究員 陳小姐 (02)2517-3688轉63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