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企之星

《遠見雜誌》倡導企業社會責任獎評選多年,2018年呼應社會共好精神,創辦「遠見雜誌社會企業獎──社企之星」評選,2020年邁入第三屆,將持續挖掘傑出社企典範。

透過選拔穩健經營的社企之星,強調兼具公益共好理念、以及創新可行之商業模式,有效回應社會問題,作為各領域學習標竿。

第三屆「遠見雜誌社會企業獎──社企之星」,分為「社企之星」與「潛力獎」,公司成立時間超過三年(基準日為2016年12月31日之前所成立),歡迎角逐「社企之星」;未滿三年者(基準日為2017年1月1日之後所成立),歡迎角逐「潛力獎」。

社企之星
潛力獎

社企之星

《遠見雜誌》提倡之「社會企業」概念係指:能落實共好精神,具備創新可行的商業模式,有效結合商業價值與社會價值,清楚界定以解決社會問題為目標,追求自身與利害關係人共同的最大利益。

*曾獲【社企之星】得獎者,本屆無須再報名

:: 成立時間

三年以上(基準日為2016年12月31日之前所成立)

:: 營運現況

該社企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已進入市場,且超過50%之收入必須來自一般商業營運所得,具自給自足能力。

:: 組織型態

應為公司,或為營利事業單位

:: 宗旨與理念

1.能結合商業價值與社會價值,具體界定公司營運是以解決社會問題為目標。

2.能追求企業自身與利害關係人共同的最大利益,而非股東之最大利益

潛力獎

*曾獲【潛力獎】者,歡迎報名角逐【社企之星】!

:: 成立時間

未滿三年(基準日為2017年1月1日之後所成立)

:: 特別條件

所欲提供的產品或服務若尚未進入市場驗證,但其成員組織、核心概念、策略藍圖、商業模式、財務規劃等已具雛型

:: 組織型態

應為公司,或為營利事業單位

:: 宗旨與理念

1.能結合商業價值與社會價值,具體界定公司營運是以解決社會問題為目標。

2.能追求企業自身與利害關係人共同的最大利益,而非股東之最大利益。

註:報名遠見社企之星與社企之星潛力獎之參賽者,若對於上述條件難以界定,主辦單位將交付評審裁定是否合乎評選資格或調整參賽組別。敬請妥善自我評估。

註:獲獎企業若於該年度發生重大爭議事件,或有違法情事遭主管機關裁罰確定者,《遠見雜誌》有權取消並收回獎座。

報名【繳件】手續須於2020年2月7日(週五)下午17:00整以前完成,方為報名成功。

:: 繳件辦法

請依照欲參加之組別,下載該組所需之文件

將填寫完畢之【公司報名表】與【參賽資料表】電子檔寄到CSR@cwgv.com.tw。

若附件佐證有影音檔,可選擇從下列兩種方式擇一提供:

1.以電子檔傳送至CSR@cwgv.com.tw

2.彙整於儲存裝置(如光碟、隨身碟)後,郵寄至:104台北市松江路93巷1號 「遠見CSR專案小組」收

*上述兩種方法,仍需在2020年2月7日(週五)下午17:00整以前提供,若逾時,評審將不予採計。選擇郵寄報名之企業,將以郵戳日期判斷是否逾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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